关于做好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3-02-27 发布者:赵彦峻 浏览量:22

各系:

    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23〕1号)和学校要求,现就做好我院2022-2023学年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数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填报范围

    本次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2022-2023学年、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,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,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,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,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,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。具体报送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、实习课程信息、实习企业信息等内容。

    二、填报要求

    1.请各系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,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,做到按时填报,确保不漏报、不错报、不虚报。

    2.报送本科在校生2022-2023学年的实习培养方案(模板见附件1)。本次填报两个学期的实习培养方案,以后每学期填报一次。

    3.各系于2023年3月17日前,完成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习监管数据模板(附件2)的填报工作;已在校友邦完成的实习数据,可直接下载后报送。

    4.自2023年4月1日起,逐月更新上月实习结束数据,请各系实习结束及时填报实习监管数据模板。例如,2023年4月更新上传2023年3月31日之前已经结束了的实习。

    5.实习培养方案及实习监管数据填报结束,纸质版由系主任签字审核后报送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备案,同时发送电子稿到邮箱:jxjxk2013@163.com。